嘿,这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我刚刚开始研究算法分析,并尝试学习Big-Oh符号。
我正在查看的算法包含一个快速排序(复杂度为O(nlog(n)))来对数据集进行排序,然后对该集合本身进行操作的算法的最坏情况是n的运行时间/ 10和复杂度O(n)。
我认为算法的整体复杂性只是O(n),因为它是最高阶的,因此它使快速排序的复杂性变得多余。但是,有人可以证实这一点,或者告诉我,我是否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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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
Quicksort具有最差的案例复杂度O(n ^ 2)。但即使你有一个O(nlogn)排序算法,这仍然超过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