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问题,可能只是困惑。预先感谢:
假设我有一个类class1的对象(或结构)obj1的实例。以下是标准的指针分配:
class1 *p1 = &obj1;
从现在开始,我可以通过p1-> member访问对象的成员。
问题:如何“回去”,即如果我写:
class1 obj2 = *p_var;
可以认为obj1和obj2是相同的;但实际上,最后一次调用只是创建了一个新对象,并将其称为复制构造函数(我认为)。
是否有一种方法可以使obj2引用与obj1相同的实例,或者这与“对象”的整个概念背道而驰?任何对此的参考也将是有用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