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为什么有些人使用其中一种语法而不是另一种。例如:
Apple使用com.organization.app
为制作ios应用程序的任何人提供必需的包名称语法。
我还看到人们通过使用名称为com.address.user
而不是user.address.com
的文件夹来组织电子邮件(请注意这里@,因为它是无效的目录名称)
我猜唯一的区别是可分类性。例如,三封电子邮件
a@gmail.com
b@yahoo.com
c@gmail.com
将被排序为
com.gmail.a
com.gmail.c
com.yahoo.b
当您要查看按域名而不是用户名排序的电子邮件时,这很有用。
还有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