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什么不使用分而治之的例子

时间:2018-04-20 00:00:38

标签: time-complexity fibonacci exponential divide-and-conquer

我知道分而治之是解决大输入大小n问题的好方法,但根据那不勒斯的算法教科书,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应该避免分而治之的方法: “1.大小为n的实例被分成两个或多个实例,每个实例几乎都是n。 2.大小为n的实例被分成几乎n个大小为n / c的实例,其中c是常数“[算法基础 - 那不勒斯]。

除斐波纳契算法外,有谁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些情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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