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编写程序时是创建服务还是商品?
我们是否喜欢窗口清洗器,因为我们的程序(操作)为用户提供了一些服务? 或者:我们是否喜欢木匠,因为我们的程序(产品)是由新主人出售和使用的?
或者应该在不同方面看到这一点:编程是一种服务,最终的程序是一种产品?
以上问题对以下问题有直接影响:当您复制无权使用的软件时,是盗窃还是欺诈?盗窃是指从另一个人手中夺取有价物品;欺诈是以一种导致受害者经济损失的方式表现虚假(这里的代表是你对复制权的假设)。
它还会影响因果责任问题:如果您编写的破解密码的程序被其他人用来抢劫银行:您是帮凶吗?如果您的计划是一项服务,那么可以认为您是;如果是商品那么你应该“明白”。
或者:是否应该将每个程序视为一个独特的实例,纯粹基于该程序的创建者的意图,至于它应该被视为服务还是商品?或者是否应该使用用户的意图?
这如何反映在开源世界中,许多程序似乎都在侵犯商业权利,例如:版权保护和DRM规避?
(每次编写代码时都会影响我们所有人。)
答案 0 :(得分:2)
实际上都是。
有时您销售的产品才有效。这是一种商品。例如,记事本程序是一种商品,您不与其作者建立任何关系。大多数小工具属于这一类。
有时,您会为特定用户开发自定义应用程序,或者将现有产品与其旧应用程序集成,并根据其特定情况对其进行调整。这绝对是一项服务,您通常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大多数'大'/昂贵的程序属于这一类。您可以购买MS SharePoint Server许可证作为商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您最有可能购买某人的服务以使其适合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