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1数学归纳部分,Knuth将数学归纳作为两步过程来证明P(n)对所有正整数都是正确的:
a)证明P(1)为真;
b)提供一个证明“如果所有P(1),P(2),...,P(n)都为真,则P(n + 1)也为真”;
我对此表示严重怀疑。实际上,我认为b)点应该是:
b)给出一个证明“如果P(n)为真,则P(n + 1)也为真”。这里的主要区别是你只假设P(n)为真,而不是P(n-1)等。然而,这些书已经很久了,很多人都读过这些书(大多数人比我更聪明^^)。
那么我的困惑是什么?
答案 0 :(得分:3)
这里的重点是n
的选择是任意的。由于P(n)
暗示P(n+1)
是归纳的核心,因此1和n
之间的所有中间值也将在P(n)
的假设下保持。如果P(0)
暗示P(1)
而P(n)
暗示P(n+1)
,那么你应该表明,{strong>所有条件都符合n
的性质是任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