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使用CSS HTML选择器和类选择器时看到了一个奇怪的行为。 在HTML文件中我有这个代码:
<div class="content">
<h1>Registration Form</h1>
</div>
在Css文件中我有:
.content
{
margin:auto;
width:600px;
border:solid 1px black;
background-color:White;
padding:10px;
}
h1
{
color:Gray;
font-size:18px;
border-bottom:solid 1px orange;
}
以上代码完美无缺。
当我通过编写.h
和h1 class="h"
将h1 HTML选择器更改为类选择器时,它仍然运行良好。
BUT
当我将.content
类选择器更改为div
时(即我将div
标签的类选择器转换为DIV HTML选择器ITSELF)然后输出发生了变化。
它没有向我显示文本注册表格,并在注册表格文本所在区域的上方和下方显示水平线。
为什么这种奇怪的行为?
是否证明类选择器和HTML选择器即使应用了SAME样式规则效果也会表现不同?
答案 0 :(得分:4)
类选择器比类型选择器更具体。
当你将类型选择器更改为类选择器时,第一个选择器仍然具有优先权,因为它首先出现。
当您将第一个类选择器更改为类型选择器时,第二个选择器变得更具体,并且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