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的实习工作JPA合规套件......该套件的一部分是测试所有角落案件。
我今天在看@Embeddable
。
没有要处理的属性。
然后我开始疑惑......
如果某个班级同时使用@Entity
和@Embeddable
进行注释会怎样?我发现这个相关的问题A class that behaves like @Entity and @Embeddable表明JPA does not allows @Entity and @Embeddable at the same time.
但是,他在@ElementCollection的上下文中这样做,这是我猜测是什么导致JPA不喜欢它(不能填充)非基本/可嵌入类型。)
基本上, 根据JPA 2.0, 如果使用@Entity和@Embeddable注释类,是否会抛出错误? 如果没有,会发生什么?
答案 0 :(得分:3)
来自JSR-317的第323页:
要包含在持久性单元中的托管类 扫描注释。它应该注释 使用@ Entity,@ Embeddable或@MappedSuperclass。
这是对持久性单元中托管类定义的引用。基于此,我认为注释具有多个@Entity
,@Embeddable
或@MappedSuperclass
的课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