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当开发人员(公司)开发客户端和服务时,最好将数据和服务合同放入单独的程序集中,供客户端和服务应用程序使用。使用例如生成代理类时避免代码重复。 SvcUtil工具。
这确实是首选方法吗?您是否有过这个规则例外的项目?
答案 0 :(得分:0)
我们一直在我们的项目中这样做,我不知道对于这种方法可以说什么。
答案 1 :(得分:0)
共享合同程序集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合同类(如datacontract \ servicecontract)可以包含方法。然后可以在客户端\服务器代码中透明地调用这些方法,从而打破这些契约的封装。 Data \ Service契约仅用作共享数据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