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些WCF服务,并已将这些服务的数据合同分离到自己的程序集中。然后,我有一个引用数据协定程序集的服务的客户端。
我已启用在引用的程序集中重用类型的选项。这有效,但不适用于集合。相反,代理生成器会生成自己的集合版本,即使该版本的与我的数据协定程序集中的完全相同。
有没有办法告诉代理生成器重用我的数据协定程序集中定义的集合而不是生成自己的冗余集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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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同时控制服务器和客户端,则无需生成证书。
这个screencast有一个很好的解释。
我们已停止使用生成的代理。与不断更新生成的代理相比,我们已经节省了数周的工作,并在问题是有人忘记更新代理时进行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