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虑以下C ++代码:
class A {
A() {
if(some condition)
exit(1);
}
};
这合法吗?即在完成之前直接从构造函数退出。有任何副作用吗?
答案 0 :(得分:1)
是的,这是合法的C ++。但是,请注意,这不会像调用throw;
那样展开堆栈,因此将不会调用任何堆栈分配变量的析构函数。但是它将调用static
变量的析构函数。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std::exit()
的文档。
答案 1 :(得分:1)
这合法吗?
从技术上讲,是的。也就是说,我想不出合理的用例。
这有副作用吗?
exit
具有终止进程的作用(静态对象被破坏;自动对象没有被破坏)。在构造函数中调用它不会改变它。
答案 2 :(得分:0)
有不同的观点:
从编译器的角度来看,它是否正确?
是的。可以随时从C ++程序中调用exit
函数,它将使程序尽快退出。
是否有可能的意外副作用?
是的。不会调用正在构造的对象的任何成员或基类的析构函数。例如,如果其中一些人负责将磁盘上的数据写入下次启动时使用的数据,则可能不会写入该数据。
是否存在合法代码?
不。如果需要在对象构造函数内部中止,则应引发异常。如果没有捕获到异常,它确实会中止程序,但是会以一种干净的方式,确保任何构造对象(甚至构造对象的成员)都将调用其析构函数。任何来电者都有机会进行一些清理。
长话短说:从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