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adream307那里得到一个问题,我不知道,你呢?
我想声明一个这样的函数: (我们将这种类型的函数命名为F)
- F的返回类型为“void”
- F的参数是函数指针,该指针指向a 类型与F
相同的函数 醇>我可以声明这样的函数吗?
答案 0 :(得分:7)
不,你不能。该类型无法表达,因为它会重复:
void f(void g(void h(...
但你可以写一个接受自己的功能,没有任何问题。考虑
void f(void g()) { }
int main(void) { f(f); }
这很好。参数类型f
是一个函数指针(void g()
相当于void (*g)()
),其类型兼容,类型为f
。 f
参数的函数类型与调用中的参数void()
和void (void())
的兼容性规则指定为:
如果一个类型具有参数类型列表[调用参数]而另一个类型由函数声明符指定,该函数声明符不是函数定义的一部分并且包含空标识符列表[函数参数类型],则参数list不应具有省略号终止符,并且每个参数的类型应与应用默认参数提升所产生的类型兼容。
两种类型都满足此兼容性规则,因此函数调用已明确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