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说明为什么在EventTriggers中使用TriggerEvent类是在内部实现的?我可以找到这个抽象基础Claas的3个实现。一个是关于故事板播放声音和两个不同的动作。如果我想要“SendEmail”动作怎么办?更像是一个假设的问题。我没有实际申请。我只是注意到了它,并想知道为什么它以这种方式实现。对我来说,导出我自己的动作并在事件触发器中使用它是合乎逻辑的(接口会更好)。我在这里错过了一点吗?
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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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你可以对这些类做任何事情,而是使用来自Blend SDK的交互性,它提供了可以被细分的类(TriggerAction<T>
)。
编辑:不知何故,这只能在班级的Silverlight文档中找到:
Silverlight中存在TriggerAction以实现WPF兼容性。 TriggerAction不是作为其他触发器实现的基础派生的; Silverlight 4中不鼓励使用整个触发器语法。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EventTrigger或Customizing the Appearance of an Existing Control by Using a ControlTemplate中的备注。
但仍然没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