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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个正式的定义,但暗示了一个事实,即“箭头”概念是对“功能”概念的概括。换句话说,功能是箭头的特例,但是箭头也可以是其他东西。
“箭头”是与常规功能共享某些功能的东西,例如它们具有域类型和共域类型,可以组成它们,从任何类型到其自身都有一个“身份箭头”,依此类推。
但是,并非所有箭头都共享功能的所有功能。例如,始终可以将函数应用于适当的参数,而箭头可能并非如此。
因此,用技术术语来说,可以说“箭头”概念是功能概念的抽象或概括。
(让我补充一点,我有点不同意您引用中使用的“简单”。这些抽象概念在人们学习了之后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学习过程并不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