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引号是否在电子邮件地址的名称部分合法?

时间:2011-01-27 12:41:37

标签: email quotes

例如:

jon.o'conner@example.com?

3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40)

,根据RFC 5322,jon.o'conner @ example.com是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来自Email address article at wikipedia (Syntax section)

  

电子邮件地址的本地部分可以使用以下任何ASCII字符:

     
      
  • 大写和小写英文字母(a-z,A-Z)
  •   
  • 数字0到9
  •   
  • 人物! #$%& '* + - / =? ^ _` {| }〜
  •   
  • 性格。 (点,句号,句号),前提是它不是第一个或最后一个字符,并且也表示连续两次或多次出现(例如John..Doe @ example.com)。
  •   

(语法在RFC 5322 section 3.4.1和RFC 5321中正式定义。)

答案 1 :(得分:17)

虽然根据RFC 5322答案是正确的,但使用引号(')的做法有漏洞。 由于它是字符串分隔符,因此在使用此字符时会有太多自动化和集成服务失败。

您会注意到像GMail这样的专业邮件服务不允许这样做。

强烈建议您在需要时使用备用引号(`),但在实践中应该避免使用。

答案 2 :(得分:4)

电子邮件地址的格式在RFC 5322中定义;本地部分(即收件人)可以使用以下任何ASCII字符:

  • 大写和小写英文字母(a-z,A-Z)
  • 数字0到9
  • 人物! #$%& '* + - / =? ^ _` {| }〜
  • 性格。 (点,句号,句号),前提是它不是第一个或最后一个字符,并且也表示连续两次或多次出现(例如John..Doe @ example.com)。

通过此,您可以看到单引号对收件人地址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