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地址域部分是否允许注释?

时间:2014-07-26 16:24:11

标签: email smtp

电子邮件地址本地部分允许发表评论 - 例如cat(veryangry)lives@inmyhouse.com,但是可以在电子邮件域部分添加评论,例如 - catlives@(veryangry)inmyhouse.com吗? SMTP服务器会接受吗?

刚尝试使用POSTFIX - 即使在电子邮件本地部分也拒绝了电子邮件评论...在域部分被接受,但我认为这些评论无法识别(或者POSTFIX电子邮件过滤器不是那么严格)。

修改我的SMTP服务器电子邮件过滤器..现在删除了所有电子邮件注释,但如果邮件被中继 - 则不清楚是否也应该发送邮件。可能是许多SMTP服务器不接受这样的电子邮件..试图在RFC中找到一些信息..

2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8)

疯狂,但这是合法的,来自RFC2822(来自章节:A.5。空格,评论和其他奇怪之处):

From: Pete(A wonderful \) chap) <pete(his account)@silly.test(his host)>

..以上例子在美学上令人不悦,但完全合法......

答案 1 :(得分:2)

实际上,允许评论,而我必须补充一点-一般来说,评论本身应该在每个部分的结尾或开头:

(comment)local.part@domain.part.tld
local.part(comment)@domain.part.tld
local.part@(comment)domain.part.tld 
local.part@domain.part.tld(comment)

我认为,如果在它们之间有注释,则应该用'“'+点包围:

local."(comment)".part@domain.part.tld

作为特殊字符,例如“(”必须在“”中。

关于维基百科的参考文献有很多摘要。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mail_address

对我来说,剩下的问题是评论是否可以覆盖整个本地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