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而治之,分支与减少有什么区别。
根据Fomin和Kratsch的精确指数算法,分支和简化算法使用两种类型的规则:
- 缩减规则用于简化问题实例或暂停算法
- 分支规则用于通过递归求解问题的较小实例来解决问题实例。
对我而言,这听起来很像维基百科上给出的分而治之的定义:
分而治之(D& C)是基于多分支递归的算法设计范例。分而治之算法通过递归地将问题分解为相同或相关类型的两个或更多个子问题来工作,直到这些子问题变得足够简单直接解决。
然而,当比较分支和减少算法(如k-可满足性或计算最大独立集)时,要划分和征服算法,如快速排序和合并排序,他们对我感觉不一样。
分而治之,分支与减少有区别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它们有什
答案 0 :(得分:5)
划分和征服算法划分输入。分支和简化算法划分解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