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开发一个新的应用程序,并且在处理文件保存系统的过程中,希望使用正确指示属于该应用程序的文件扩展名。将使用此应用程序的团队非常习惯于用四个字母的首字母缩略词来引用自己,这个缩写词不能简单地缩写为仍然代表其名字的3个字母的缩写...
我想用他们的首字母缩写词作为4个字母的文件扩展名,但是面对这个陈旧的3个字母的“标准”,这种情况很复杂。但是,.html,.aspx等也是如此。
是否有任何理由要求跨平台的应用程序(Windows XP +,Android,iOS,Linux)继续坚持3个字母的约定,或者使用4个字母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