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发现某些国家/地区(英国,加拿大和其他一些国家/地区)实际上有关于网站可访问性的法律。我感到很震惊,因为有一件事,当有一些建议和另一件事是法律时,女巫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起诉你,因为她不是标准的#39;。
我对您的专业意见感兴趣,为什么根据WCAG 2.0建议使用LAW使残障人士可以访问网站,这是不好的。如果可以的话,请提供一个很好的例子和适当的评论。没有那么多人能够熟练掌握WCAG 2.0标准。
我发现维基百科在这里批评了wcag的内容:
对WAI指南的批评
有人批评W3C进程,声称它没有 充分把用户放在流程的核心。[2]有一个 正式反对WCAG对WCAG 2.0将要解决的原始主张 对有学习障碍和认知的人的要求 由Lisa Seeman领导并由40个组织签署的限制 人[3]。在诸如" WCAG 2.0:新的W3C指南等文章中 评估",[4]"用WCAG 2.0" [5]和#34;测试性成本太高 很多",[6] WAI因允许WCAG 1.0获得批评而受到批评 与今天的技术和技术越来越不协调 创建和使用Web内容,以适应缓慢的开发速度 WCAG 2.0,用于使新指南难以导航和 理解,以及其他有争议的失误。
*我可能错了,但我认为CODE不应受到任何法律的限制。它是一个godamn CODE ffs
我认为政府应该鼓励网站所有者(企业!)使他们的网站可以访问,但不要将他们限制在某些wcag中。
谢谢!
答案 0 :(得分:1)
我认为对法律方面的运作方式存在基本的误解,而不是基于WCAG。
在英国,大多数欧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没有提及WCAG2或法律本身的网站可访问性的任何特定标准。
The law in the UK以及Australia等其他国家/地区(并认为这是一种极端的解释)说,您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都不应歧视残疾人。
您是否依赖可访问的网站取决于您,您只需以可访问的方式提供您的产品/服务,您可以通过电话和实际位置进行。
注意:大多数国家/地区都有关于WCAG的“咨询说明”,但将其视为使事情易于获取的手段,而不是核心法律要求。
鉴于网站通常是提供可访问内容的最简单方式,WCAG2是最受认可的一套指导方针,如果您使用它并做出“合理的努力”,任何法律投诉都将更容易处理。
以书中为例(来自其他地方的评论),盲人可能无法访问纸质书,但出版商有义务将数字副本作为电子书提供(可以通过电子书阅读)计算机或其他设备)或使内容可用于创建音频版本的服务。他们不会放弃销售,提供可访问版本并不困难。
有很多方法可以提供产品和服务,thanks to the web being created as accessible-by-default,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渠道。
此外,WCAG没有说“你必须这样做或者你不是标准的”,它说“向用户呈现的所有非文本内容都有一个文本替代品,用于同等目的” 。它没有定义你使用的代码(虽然有明显的方法可以实现这一点),指南的编写是为了实现目标的多种方式。
有些人抱怨这一点,并认为它应该更清晰,更容易实施!
底线:如果您有兴趣建立一个网站,那么让它可以访问是专业工作的一部分。
答案 1 :(得分:0)
可访问性不只是"代码",可访问性是关于歧视。
幸运的是,有法律起诉人,不是因为不是标准,而是取消残疾人的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