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编写一个解决方案,我手动生成vCards,然后将其导入电子邮件程序。
我在这里使用vCard 4.0定义:https://tools.ietf.org/html/rfc6350
当我使用下面的代码时,我偶然发现了一个问题,尽管根据上面的定义看起来是正确的,并且根据维基百科如何构建URL条目,当我导入URL时,outlook没有显示网页链接。
URL:http://MySeite.com
然后我在这里看到一个问题,其中有人提出生成的vcard,我看到:URL **; HOME **:www.Test-Mustermann.de所以我决定自己使用它并将线路更改为:
URL;WORK:http://MySeite.com
当我将它导入Outlook时,它现在可以使用了。现在我的问题是:这是一个与定义本身的特定于视图的区别(根据我如何理解我的原始变体的定义应该有效),因此我将遇到麻烦,每个邮件程序都会忽略该修改后的行除了outlook或者是一个常用的偏离定义吗?
答案 0 :(得分:1)
第一个应该正常工作。 vCard规范不要求URL属性具有类型参数。它必须是一个古怪的Outlook事物。
另请注意,您的示例的语法不符合vCard 4.0规范(它在vCard 2.1下有效,但不在4.0中)。为了与规范保持一致,你应该这样写:
URL;TYPE=WORK:http://MySei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