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个类中命名类字段与方法参数时,最佳做法是什么?
例如,如果我有一个名为transactionType
的字段,我是否还应该在我的setter方法transactionType
中命名该参数,并使用this.transactionType
引用该字段?
我不是在征求意见,我只是想知道这是否可以接受,或者是否会被认为是混乱,因为有两个相同名称的用途(尽管范围明显不同)。
答案 0 :(得分:6)
在setter方法和构造函数中,对于字段使用与参数相同的名称是标准Java习惯用法。当您要求它创建一个setter或参数化构造函数时,IDE可能会提出这样的参数名称。
在此类方法中,您必须使用this.
来指定字段;朴实的名称是指参数。 transactionType
表示参数,而this.transactionType
表示字段。
答案 1 :(得分:2)
是的,使用相同的标识符this.
是可以接受的并且通常都可以。我已经在大型项目中与其他人一起完成了它并且工作正常,至少当项目使用静态分析工具(例如IntelliJ检查)来捕捉偶尔的冲突时。
没有标准;没有人负责Java代码风格。使用适合你的方法。即使是流行的代码标准通常也会有一两个愚蠢的东西。你是法官。
答案 2 :(得分:1)
是的,使用有意义的参数名称而不是简短且不易理解的名称是一种很好的做法。
如果您使用与实例字段名称相同的名称以使其更清晰,那会更好。
通过使用此功能,您可以受益于使用参数名称的Auto Java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