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 14中的成员函数是否允许返回类型推导,还是只允许自由函数?
我问,因为我有点暗示它会起作用,但在gcc 4.8.1中我得到一个内部编译器错误(“在gen_type_die_with_usage中”)。我第一次遇到这样一个神秘的错误,所以我有点怀疑;我知道他们从那时起就改变了规范。
为清楚起见,这对我有用:
auto foo() {return 5;}
但这不是:
class Bar{
auto baz() {return 5;}
}
草案标准是否允许这样做?
答案 0 :(得分:4)
是的,标准应该根据论文n3582允许它。这是本文的一个例子。
允许使用自动返回类型的非定义函数声明并非绝对必要,但它对于喜欢在类外定义成员函数的编码样式很有用:
struct A {
auto f(); // forward declaration
};
auto A::f() { return 42; }
如果我们在那种情况下允许它,它也应该在其他情况下有效。允许它也是更正交的选择;总的来说,我相信如果结合两个功能可以工作,它应该工作。
根据@bamboon的评论,“返回类型扣除仅支持gcc 4.9。”这样可以解释为什么你没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