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P 8:函数和方法参数命名约定

时间:2013-05-28 07:13:53

标签: naming-conventions pep8

从函数和方法参数的PEP 8部分:

  

始终将self用作实例方法的第一个参数。

     

始终使用cls作为类方法的第一个参数。

     

如果函数参数的名称与保留关键字冲突,通常最好添加>单个尾随下划线而不是使用缩写或拼写损坏。因此class_>优于clss。 (或许最好是通过使用同义词来避免这种冲突。)

对于首选的命名风格没有说什么,我猜应该是“lower_case_with_underscores”或“mixedCase”,但我不确定。什么是首选?

1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1)

从您引用的那个上方的PEP 8部分开始。

  

功能名称

     

函数名称应为小写,并根据需要用下划线分隔,以提高可读性。

     

只有在已经成为主流风格的情境中才允许使用mixedCase   (例如threading.py),以保持向后兼容性。

链接:https://www.python.org/dev/peps/pep-0008/#function-na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