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大多数应用程序都假定类名遵循PascalCase命名约定。我们也知道你遵循的约定并不重要,你应该坚持下去。
我真的很讨厌CamelCase和PascalCase。我的个人约定是:
function_name()
$var_name
CONST
method_name()
$this->property_name
所以我想,为什么不使用class_name
和name\space\class_name
代替ClassName
和Name\Space\ClassName
?
唯一令人困惑的部分是当你$a = new class_name()
时,但你清楚地看到class_name
是一个类而不是一个函数。
什么可能会令人困惑?什么可能比任何其他命名惯例更糟糕?
答案 0 :(得分:2)
如果你对此感到高兴,请这样做,但如果我不得不一直输入class_
,我会很快生气。
如果你在谈论奇怪的约定,为什么还要在大写字母中写下consts。我从来不明白这一点。你想要一个值好,为什么它是一个定义,一个类常量,一个变量甚至一个函数?
也就是说,约定存在,所以每个人都可以更容易地阅读彼此的代码。如果我知道所有的类名都以大写字母开头,为名字中的每个下一个单词使用大写字母,那么如果我开始将代码与其他代码一起使用,我会感到困惑,因为它遵循不同的约定。
因此,无论您使用哪种约定都无关紧要,只要它是每个人都使用的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