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onclick处理程序中添加代码时,可以做什么限制?
我可以将无限的陈述分开; ?
我可以声明将存在于全局范围内的变量吗?
我可以在那里声明一个匿名函数并调用它吗? (函数(){})();?
有没有限制?
我问的原因是我在onclick处理程序中放了很多代码,并且只在IE中,我正在声明并且应该转到全局范围的一个变量之后才会被找到。 / p>
但是,相同的代码在其他浏览器中可以正常工作,当我使用相同的代码作为书签时,它在IE中可以正常工作。
编辑:The code in question is here
编辑2:我制作如此可怕且笨重的onclick处理程序的原因是我正在制作其他人可以放在他们网站上的代码(想想:Digg按钮),这将注入我的脚本。我试图让它们保持简单,不会过多地混淆它们的命名空间,这就是为什么只给它们一个< img>使用onclick处理程序是理想的 如果我绝对无法做到这一点,那么我将不得不给他们代码声明一个< script>,里面有一个命名函数,然后是< img>使用调用该函数的onclick处理程序。
有什么想法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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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将win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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