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网络中有一个共享文件夹,许多用户访问并存储他们的文档。我是这个共享文件夹的管理员,我已拒绝所有其他用户的删除权限。 当用户创建新文件夹并尝试重命名时,问题就开始了。 Windows称“访问被拒绝” 我假设这可能是因为我已拒绝该用户的删除权限。 (由于Rename = Delete + CreateFolderWithNewName)
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保持删除权限不变,并允许用户重命名他的文件/文件夹?
或其他任何变通办法?
我正在使用Windows Server 2008和NTFS文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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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议,您应该查看文件夹设计/您的设置。
一种解决方法是将“删除”和“删除子文件夹和文件”权限赋予“CREATOR OWNER”,然后文件或文件夹的创建者能够重命名(和删除)他自己的文件/文件夹
也许你可以安排一个夜间PowerShell脚本(不是私有的)来获取所有文件和文件夹的所有权,以限制所有者将来重命名/删除文件
答案 1 :(得分:0)
如果他们在共享文件夹中创建,它将继承共享文件夹的权限。您需要打破继承并允许子文件夹的删除权限来实现您想要的目标。
如果在根目录中创建了大量文件夹,则有两种可管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