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无障碍,让有特殊需要的人(盲人,聋人和有认知障碍的人)可以访问内容和应用程序是一个重要问题。第508条是美国的一项法律,旨在确保所有人都可以访问政府的申请和内容(至少),无论社区如何。这个话题在你的作品中是否会出现?谁应该对此负责?
答案 0 :(得分:2)
当我在大公司工作时,每个规范都有关于可访问性的部分。功能的每个方面都需要在规范中列出键盘快捷键,并且每个UI元素都需要在规范中列出其可访问性角色和文本。然后,测试将针对在没有可访问性的情况下实现的功能提交错误。在本机代码,托管代码和网站中都是如此。
工程团队中的每个人,从PM到Dev到Test都对此负责。
答案 1 :(得分:1)
它出现在我们身边。我们只是说某个客户需要它。对我们来说,责任在于开发人员和业务分析师之间,但我们没有最有效的SDLC流程。通常,BA将其放入需求文档中,Devs会通过它查看是否可以容纳所有请求。然后,测试人员负责确保其符合需求文档。我们确实有外部顾问,他们专门针对符合508标准的应用程序来查看应用程序以确保它们具有这些功能。真的是每个人都对这个项目负责,因为它非常重要。在与政府打交道时,很多收入都处于危险之中,从长远来看,这样的错误可能会让你付出代价。
答案 2 :(得分:1)
我是一个使用屏幕阅读器的完全盲人。在相当大的公司,我在可访问性方面工作并没有被提及接受我抱怨因为我无法使用我们的产品。大多数公司的产品或多或少都可以使用所使用的技术,如果产品处理图表或呈现图形信息,屏幕阅读器的可访问性就不那么成了问题。我认为它不属于开发过程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没有客户抱怨。客户可能不抱怨的部分原因是因为公司为开发人员生产工具,如果盲人开发人员不能使用特定工具,那么更有可能找到绕过问题的方法来完成相同的任务,然后会计盲人谁不能使用运行整个部门的SAP软件。请注意,前面的陈述完全是轶事和我的意见,没有证据支持它。
答案 3 :(得分:0)
每当我被要求对网站的可访问性成熟度进行审核时,最重要的缺陷是该软件在设计时没有考虑可访问性。设计人员和开发人员多次对可访问性缺乏了解。相信他们已经考虑过可访问性,而事实上他们没有。
很多时候,在产品发布后很久就会插入解决方案。这导致软件更难以访问。此外,可访问性级别无法达到以可访问性为开端的软件系统的可访问性级别。从长远来看,它会花费更多的钱并且在生命周期的后期“强制”访问产品的结果更差。
就责任而言,公司有责任创建可访问性策略,然后确保其正确实施。它需要来自自上而下,否则它将不是真正的考虑因素。设计师,开发人员测试人员及其经理都需要尽自己的努力来确保公司的可访问性政策符合预期。营销和公共关系可以通过将软件的可访问性作为公司所承担的企业责任属性来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