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O中的枚举类型命名约定

时间:2011-09-22 20:03:44

标签: c# .net domain-driven-design dto

我正在我的域模型前面创建一个应用程序外观,并使用dto来进行消费者和外观之间的交换。

为了避免必须完全限定我在dto和域模型之间映射的命名空间,我用Dto为我的所有dto添加了后缀。 IE浏览器。 CustomerDto,AddressDto等。

我需要将枚举类型定义为我的dto的一部分,并且我是否应该在我的枚举类型上使用Dto后缀。

我很好奇其他人对其存在于dto中的枚举类型所做的事情。任何反馈都表示赞赏。

谢谢

2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6)

当你说“枚举”时,假设你正在谈论一个enum类型,我不会用Dto作为后缀,因为那不是真的。例如,我不会说CustomerTypeDto,因为它不是代表客户类型的DTO。但是,enum表示CustomerDto的类型,因此CustomerDtoType可能是合适的。

答案 1 :(得分:2)

就个人而言,我只会使用一个单独的namepspace和枚举类型的相同名称。我认为重要的是保持两者分开,以便外部的只是模型的用例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