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类用于css,并且有一些类用于JavaScript。
您使用什么命名约定来表示“在JavaScript文件中查找此类”,而不是:“在css文件中查找此类”,而不是“在任何地方查找此类”
答案 0 :(得分:3)
如果可能,我认为应该发生的是
以HTML格式构建网站结构
使用CSS添加样式(这里是添加类的地方)
通过已创建的类和ID挂钩javascript
仅在必要时添加其他类/ ID。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样可以很好地将它们整合在一起。
如果脚本最后完成(我认为最好),那么结构应该在那里支持它。
因此,几乎在所有情况下,您的js类/ ID都会反映您的CSS内容。
修改强>
根据@Bryce Siedschlaw的评论提供更多信息:
我的大多数类/ ID都基于元素的功能。我今天创建/修改的一些规则示例
#successExplain{}
.successImgs{}
.continueRead{}
.continueRead a{}
.continueRead a:hover{}
#tagCloud{}
答案 1 :(得分:1)
没有真正的命名惯例。
有时(大部分时间)我使用两个类来表示css和js。
答案 2 :(得分:1)
我尝试根据他们描述的元素命名我的类,而不是如何使用它们。如果我的页面上有一堆.definition
元素,那么我是否将它们设置为绿色无关紧要,或者如果我想让jquery循环遍历它们,它仍然是一个定义。
答案 3 :(得分:1)
我尝试使用名词修饰词来命名它们,所以使用动词“to have”减去主语的形容词,介词短语或句子。如,
upToDate
,stale
fromSameUser
hasProbl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