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个工作流程,其中每个功能分支必须只有一个提交。
然后我们有一个开发分支,在那里我们合并所有功能分支,一旦这些更改获得批准,我们将创建 PR 到发布分支,并将相同的功能分支合并到发布分支。
但是有时候会出现冲突,解决冲突需要将develop分支合并到feature分支中。
这给特性分支带来了很多不需要的提交,我们不希望这样,因为特性分支的规则是应该只有一个与特性相关的提交。
将其合并到发布分支也会带来很多 PR 负责人不接受的不需要的提交。
所以我的问题是,有没有办法在冲突解决后从功能分支撤消所有基本分支提交?
或者有没有办法在不将基本分支合并到功能分支的情况下解决合并冲突?
答案 0 :(得分:0)
但是有时候会出现冲突,解决冲突需要将develop分支合并到feature分支中。
您永远不会将集成分支(如开发)合并到功能分支中,正是因为它“将许多不需要的提交带入了功能分支”。
你要做的是:
all
develop 提交之上重放功能,这可能不是您想要的)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