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需要“javascript:...”?

时间:2011-05-03 22:26:32

标签: javascript

真的需要javascript:前缀吗?我知道你的目标应该是不引人注目的JavaScript,但如果它不存在,在什么情况下会破坏?

5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6)

javascript:是一种URI方案。

需要在href=""属性或浏览器地址栏中创建运行Javascript的URI。
从来没有javascript:是可选的情况。

最佳做法表明,应尽可能避免使用javascript: URI,以支持click处理程序,因此不赞成使用它。

但是,有些情况下没有其他选择。例如,只能使用javascript:创建bookmarklet。

答案 1 :(得分:1)

如果您将Javascript代码编码到URI中,例如在href标记的<a>属性中,则“需要”它们。

They're bad practice, though.

答案 2 :(得分:0)

如果您将JavaScript代码放入href的{​​{1}}属性或其他带有URL的属性,那么浏览器需要检测到它是JS。如果将它与a或其他已经预期JS代码的属性一起使用,则没有必要(甚至可能不起作用)。

答案 3 :(得分:0)

该“前缀”仅用于html anchor()的href属性。它实际上是不需要的,因为你也可以定义一个click事件处理程序。

答案 4 :(得分:0)

如果您在同一页面上也有VBS例程,即使在onclick情况下也需要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