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不同的GCP项目,即DEV / STAGE / PROD。 在DEV项目中,作为第1阶段的一部分,我们确实在自定义VPC网络和子网中的一个群集中运行了两项服务。
随着项目的扩展(称为第2阶段),我们将向DEV GCP项目添加更多服务,该服务将从2个服务变为6个。
我们目前正在讨论的是第二阶段是否要提供以下服务: -同一集群或 -不同的集群
考虑到进入规则和页面路由策略,如果退伍军人可以提供一些线索,那将是很好的选择,以上哪种方法对项目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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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使用同一集群。如果您没有足够的资源来部署各种服务所需的所有Pod,请考虑扩展集群,而不是创建一个新集群。您可能还需要考虑使用node pool autoscaling或node auto provisionning。
集群中的服务数量实际上只有2个限制:k8s对象的总数(大约300k〜400k,是etcd的限制),以及在集群创建时提供的服务IP的数量(您为服务分配的辅助范围)。
除了上述两个限制外,我没有太多理由为新服务创建新集群。如果您对内部设计有不同的要求,但是从纯k8s或GKE的角度来看,您肯定可以继续使用相同的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