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的意见。
在我们的系统中,决定将所有字段(注释除外)强制为大写。我不喜欢它,但系统的目标用户不是很了解计算机,所以对于业务线使用我认为这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当涉及到电子邮件地址时,您是否也会针对小写惯例强制它们为大写?
答案 0 :(得分:1)
@
“本地部分”之前的部分是“本地解释”(参见RFC 2822§3.4.1)。
这可能包括区分大小写。是否有任何电子邮件处理代理支持区分大小写是另一个问题。
答案 1 :(得分:0)
电子邮件地址不区分大小写,因此无关紧要。大写会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