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被一位学生询问了编译问题。答案很简单,但现在我正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 一个简单的例子:
#include <iostream>
#include <vector>
struct MyStruct
{
typedef std::vector<int> MyIntVector;
MyIntVector CopyVector(MyIntVector const& vector);
};
MyStruct::MyIntVector MyStruct::CopyVector(MyIntVector const& vector)
^^^^^^^^
{
MyIntVector vec;
return vec;
}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
MyStruct st;
}
要成为有效的c ++代码,return参数必须是完全限定的。这么多的答案,让编译器/学生高兴。
但为什么返回值要用类和函数的参数限定?
我总是这样做,我知道它与ADL查找有关,但现在我被问到我在寻找更好的答案。
任何人都可以给我参考规格或提示我可以找到更多信息吗?
答案 0 :(得分:7)
语法的结构使得返回类型与声明的内容无关,并且可以声明(但不定义)具有相同类型的几个事物。这是有效的C ++:
int f(int), g(int);
因此,具有影响查找类型的声明对象的精确范围将是有问题的。在
id1 ns1::f(int), ns2::g(int);
在哪里查找id1?
可以在函数定义中添加特殊规则(只能有一个函数定义 - 所以没有歧义 - 但可以是几个对象),但我不确定是否有可能经过检查,我认为增加的并发症不会得到优势的补偿。
答案 1 :(得分:3)
要继续解析,编译器需要弄清楚什么是类型名称,什么不是。
在命名空间范围内唯一可能发生的是声明,并且大多数C ++声明都以typename开头,但在C语言中不是这种情况。在C程序中将错误的未定义标识符置于顶层范围内声明它为是一个int
,static
知名度。
无论编译程序的可能性如何,如果解析器可以从头到尾继续进行而不排队令牌以便以后在类的上下文中进行识别,它也会使解析器更加简单。
C ++ 11使用trailing-return-type语法解决了这个问题:
auto MyStruct::CopyVector(MyIntVector const& vector) -> MyIntVect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