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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z评分是确定评委比赛获胜者的最佳方法,以解决评委之间的差异,但同时又要尊重每个评委的每次提交意见的排名/得分吗?
例如,假设有5名法官对3个类别(加权40%,30%,30%)进行了评论的论文有10篇。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为每个法官做以下事情:
这将对每个法官重复一次,然后将每个项目的所有z分数取平均值,以给出提交的最终总体z分数。
我已经完成上述操作,但这是正确的方法吗?
尽管我还没有考虑到上述的加权,并且希望就应该在哪里使用(即在第2步或第3步)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