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的文件结构是:
package/
- __init__.py
- module_1.py
- module_2.py
在module_1.py
内部,我定义了一个函数foo()
。
在module_2.py
里面,我可以做
from module_1 import foo
或者我可以
from .module_1 import foo
我认为后者是“更好”的做法,因为它明确表明我们是从子文件夹中的module_1
进行导入,并且如果有一个名为“ {{1}”的“全局”安装软件包,我们可以避免任何麻烦。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