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在邮件列表中是否可以使用路线中定义的地址吗?
我的设置包括 info @ mydomain 的邮件列表,其中包含一些在路由中定义的收件人地址,例如 user1 @ mydomain 。路由是简单的 match_recipient 规则,具有转发和存储功能(当单独使用时,它们工作得很好)。
当电子邮件发送到 info @ mydomain 时,日志中会显示多行带有“已接受”的行,但后面没有“已传递”,表示未应用转发规则。 / p>
将具体的电子邮件地址添加到邮件列表后,例如 user@gmail.com ,发送给 info @ mydomain 的电子邮件仅成功转发到该地址。文档中没有提到这种特殊性,并且文档明确声明邮件列表和路由彼此独立。
有什么办法可以使邮件列表与路线配合使用?我是否应该使用 info 地址和多个转发语句设置单独的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