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建议不要混合使用内部和外部模块样式,而应该选择外部模块。
我也知道之前也曾问过类似的问题-只是链接几个:
如果我要编写自己的代码,我会接受常规知识并坚持使用外部模块,但是我有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
我正在处理DefinitelyTyped定义-其中一些使用一种样式,另一些使用另一种样式。现在有一个case,其中内部模块样式的one需要引用以外部模块样式编写的another。
现在切换到外部模块样式将传播到所有从属模块,并需要重写几个复杂的模块定义(仅第一级从属包含24个程序包)。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将补丁贴到位,从而限制纹波效应? 也许我们正在处理定义的事实只会以某种方式改变情况?
我可以想到两种快速而肮脏的解决方法:
any
,并牺牲类型安全性以实现或多或少的工作定义但是两者都是不好的-除了重写全部类型定义之外,还有其他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