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交了两个带有补丁系列的补丁。这两个补丁都存在问题。 我必须更改每个补丁说明,并以版本2发送它们。
我的问题是有关修补程序版本更改的。 当我同时更改两个补丁描述时,是否必须将旧描述保留在那里,并在“从V *更改”下写下新描述? 或者,我可以更改两个补丁程序的描述,并在求职信中提及诸如“修改(某些补丁程序)的补丁程序描述”之类的更改?
我想知道这两个选项是因为。如果我离开之前的描述,然后将新的更改写在“从V *更改”下,则将有太多信息。但是,如果我同时更改了两个补丁说明,但又没有保留之前的说明,那么审阅者将不知道该怎么做。唯一的信息将在求职信中。
您认为哪种选择更适合使用? 也许还有其他选择。
答案 0 :(得分:0)
在使用带求职信的补丁系列时,始终建议仅使用Changes in V2
更新补丁系列的求职信,即0/2。
如果我理解正确,那么这里的补丁描述就是提交消息。如果是这样,则可以使用git commit --amend
编辑问题并保存。
通常,维护人员将首先看到求职信并查看补丁。要添加,提交消息(如果是系列的话)根本不应该包含更改历史记录。
如果要处理单个补丁,则必须使用git format-patch --notes <SHA>
来获取更改历史记录。
这是Linux内核补丁的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