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正在PluralSight上这门JavaScript课程上,
这是一个自定义事件处理课程,他将展示如何在常规对象(不是DOM的一部分)上触发事件以及如何向其添加事件侦听器。
上下文:
以前,他是直接从internalObject
本身触发事件的,现在他展示了您可以将许多事件的过程集中在所谓的notifyObject
中,并且可以传递{{ 1}}作为事件处理函数的参数。
这些事件的所有触发和处理都没有问题。
我的问题是:
使用internalObject
仅考虑对象本身,使用jQuery表达式$( { ... } )
和nofifyObject
创建的$()
与作为常规JS对象常量创建的internalObject
有什么区别? { }
?
感谢您的帮助!
编辑:他能够在创建为对象文字的internalObject
上使用.trigger()和.on()方法。参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