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使用LDAP来存储用户并用于Web应用程序的身份验证,但是在用户注册之前已经在系统中为用户创建了个人资料,我是否应该有两个单独的标识符?
例如,我与员工和客户有一家美发沙龙。员工是系统的所有用户,拥有自己的权限。客户可以创建帐户,也可以不创建帐户,以查看其预定约会和其他信息。由于客户端是由企业在系统中创建的,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因此我是否要创建一个带有Client_ID的类,然后再将其与用户相关联?那么,我需要两个不同的标识符吗?
在我的LDAP目录中,我是否具有一个名为client_ID的属性,该属性在身份验证后用于将所有客户端数据与用户帐户相关联?
*注:我是使用LDAP的新手,与发廊无关的应用程序将所有信息存储在SQL数据库中。我只想使用LDAP来保持数据分离并验证用户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