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扩展另一个抽象类的抽象类,好的命名约定是什么?
我有一个名为Builder
的抽象类,如何命名扩展它的抽象类?我应该为头等舱AbstractBuilder
和子菜单AbstractBuilderImpl
命名吗?
谢谢!
答案 0 :(得分:1)
除了为每个类使用通用名称,您还可以使用其他方法,例如,对主类(Builder)使用诸如 Vehicle 之类的方法,然后使用'LandVehicle'或'FlyingVehicle'< / strong>(对于(AbstractBuilder),然后是'Car'或'PoweredParagliding',对于该树的最后一类(AbstractBuilderImpl)
答案 1 :(得分:0)
我会说大多数时候更多的是使用逻辑而不是约定-考虑什么是Builder,什么是AbstractBuilder并相应地命名。您是否需要声明AbstractBuilder是抽象的,是否有任何实际影响?一个更合适的名称可能取决于其用途和所添加的功能。
让我们说您有员工Employee的抽象类,并将其扩展为HourlyEmployee和SalariedEmployee的抽象类-这很有意义吗?它比AbstractEmployee1 / 2更好地提供了目的感。
关于实现本身-是的,我已经看到公司使用xxxImpl-所以我猜想它是可用的,但是同样-它取决于类本身及其带来的东西-可能会有更好的名字可以提出有或没有,但是xxxImpl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