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景1中,我有一个简单的令牌。 部署者0x01是令牌的所有者,并且可以随时调用mint(_toSomeAddress)。因此,在链外,0x01可以接受任何可能的令牌支付方式。
在方案2中,部署者0x01还部署了众包合同。作为众包合同部署的一部分,0x01将mintableToken的所有权转让给0x03(众包合同)。现在,令牌的铸造处于0x03的控制之下。
1)我的理解正确吗?如果是这样,则意味着我们采用了可以接受任何付款的系统(方案1)。并将其变成一个只能接受以太币的系统(场景2)?
2)有什么办法可以保留0x01作为所有者,因此我仍然可以接受任何付款。但是仍然允许0x02直接与eth购买代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