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几个文件,我想在我的dev_branch中“无效”让我们称之为分支“A”所以一旦与另一个dev_branch合并,我们称之为分支“B”我得到合并冲突。我提到的那几个文件之前已在其他名为B的dev_branch中编辑过。
这是我到目前为止所尝试的内容:
我从我的分支“A”的索引缓存中删除了文件并再次添加回来。
git checkout -b feature/A origin/feature/A
git -rm -r --cached "myFolder"
git commit -am "removed the files"
cd "myFolder"
git add .
git commit -am "added back the files"
到目前为止,分支A是远离master和分支B的两个提交,只有一个具有已编辑的文件,现在我尝试合并但仍未获得合并冲突
git merge origin/feature/B
为什么我不能导致合并冲突?两者都提交不在master分支中 如何在不单独更改每个文件内容的情况下强制合并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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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任何一个特定文件中出现冲突,您需要使用Git:
有关前三个问题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以前的许多问题。我有一个long form answer here,它详细介绍了合并策略,并讨论了在默认的合并类型下找到合并库的正常过程。有关第4点的更多信息,请参阅when exactly does a git merge conflict arise。
(运行git merge
时索引/暂存区域的内容与此特定进程无关,除了git merge
通常要求索引为“干净”,即匹配当前提交,开始。)
您还可以将{em>高级冲突称为eftshift0 notes in a comment。为此,文件的合并基础版本可以是:
(我认为这涵盖了所有可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