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c++ syntax language-lawyer
在C ++中,我们使用双冒号(::)来访问命名空间的成员,使用点(.)来访问类/结构的成员并使用箭头(->)来访问类/结构的成员通过指针。
::
.
->
是不是可以只使用点(.)?例如。 my_namespace.my_class.my_static_pointer.my_member。为什么使用单独的词位?如果只有点(.)用于所有三种情况,语法会有问题吗?
my_namespace.my_class.my_static_pointer.my_mem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