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图减少项目中声明变量的数量,因为 - 如果没有其他原因 - 这让我有点疯狂。
我有以下伪代码的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性是(在循环内):
jsObject=longfunctionWithManyParameters(that,returns,something);
jsObject=anotherFunctionThatReturns(jsObject, modified);
jsObject=etc;
// loop close
return jsObject
另一种选择是为流程的每个步骤创建一个新的变量名称,例如: jsObjectA
,jsObjectB
。
在这样做的同时,我意识到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它们对我来说都是“错误的”,我认为可能有更好的方法来编写代码以避免陷入这种情况。话虽如此:除了我无用的过度完美之外,还有什么理由可以避免或采用其中一种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