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两个微服务共享域模型类(聚合)

时间:2018-02-12 09:34:50

标签: domain-driven-design microservices

根据我的有限知识,可以在有限的上下文级别或聚合级别设计微服务。

如果在聚合级别创建微服务,他们可能需要引用在其他微服务中创建的聚合(因为它们共享相同的有界上下文)。

我们应该在每个微服务中多次创建相同的聚合(如果需要)吗?或者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情况,我们需要将一个聚合用于其他聚合物?

1 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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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聚合建模时,规则是一个聚合只能通过其标识引用任何其他聚合。一个聚合不能保持对任何其他聚合的对象引用,否则会破坏一致性边界。

因此,如果您根据DDD规则对系统进行建模,您的微服务将被清楚地隔离,并且您没有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