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需要将类实例或对象传递给类中的函数定义?

时间:2018-01-11 14:01:20

标签: python class

说我有课:

class myM():
    def __init__(self):
        print("original")

然后我实例化这个类 a=myM() 我可以打电话给他 a.__init__() 但是,如果我使用类本身来调用__init__myM.__init__()会导致错误。

然而,这两个选项有效: myM.__init__(myM)myM.__init__(a) a=myM()

问题:

为什么我必须将myMa作为参数传递给__init__,让myM.__init__工作?

如果我打电话给a.__init__(),为什么我不需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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