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E中的不同微服务可以拥有专用的cron作业吗?
背景
我们已经在GAE微服务应用程序上编写了多个服务。 一个微服务说Service1(默认)[GAE标准环境中的JAVA]有10个cron作业,另一个微服务说,Service2 [GAE Flexible环境中的Python]有另外5个cronjobs。
当我们部署这两项服务时,cron作业将被最新的服务cron作业取代。
我知道任务队列是GAE微服务中的共享资源,因此也可以共享Cron作业。但是,让微服务基于他们的服务范围拥有他们的专用cronjobs并将它们上传到所有cronjobs可以共存的服务器上是不可能的吗?
及时回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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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n配置也是一个应用程序级配置,而不是模块/服务级别配置,这就是为什么当您为一个服务部署它时,它会覆盖另一个服务中的前一个服务。
您需要将所有服务的所有cron作业合并到一个cron配置文件中并部署该文件,最好使用特定的cron部署命令,而不是将其与特定服务一起上传(有时多服务失败)应用程序)。
还有其他此类应用级别配置,请参阅https://stackoverflow.com/a/42361987/449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