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Oracle Application Express中,您可以创建一个工作区,选择创建与工作区关联的新数据库模式。此外,还有"重用" 模式的选项。
如果您重复使用在创建另一个工作区的过程中创建的模式,则表明一切都会正常。
但是,如果我想使用我曾经创建的现有模式之一,该怎么办?如何准备此数据库架构以供APEX工作区使用?应该给予什么样的特权以及给谁?
第二个问题 - 如果我在现有模式code
中拥有所有PL / SQL代码,应该赋予哪些特权以及为了能够通过APEX应用程序使用此模式中的包来向谁授予特权我的工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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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实用建议列表,但它应该只是您的应用程序应该访问的任何表。
http://docs.oracle.com/cd/E59726_01/doc.50/e39147/priv_db_user.htm#HTMDB28636
在类似的说明中,这通常应限于SELECT&执行权限。任何DML都应该在PL / SQL包API中完成。
所以这一切都意味着您可能熟悉的标准安全性适用。为您的应用程序定义一个具有最小访问权限的解析模式,并且您的包可能存在于另一个模式中,为您的解析模式执行繁重的工作。